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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发布公积金新政 *高贷款额度挂钩缴存额

2017-06-15 16:57

  据报道,自去年10月至今已有12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,仅在进入今年3月以来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,就有9个城市先后**了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申请标准的政策。5月8下午15:00,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,宣布芜湖公积金新政。

 

 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,目的在于由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方共同负担,解决职工住房困难。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**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按照规定,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,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,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 

  此次公积金新政新闻发布会,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家贵宣布了会议正式开始。李主任表示,近日,芜湖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,**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对委托银行的管理办法,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。以下是新政具体内容。

 

  一、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度,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


  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,增强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注和了解,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,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。全市各用工单位、企业都要依法为职工**住房公积金缴存,要逐步实现养老**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统一。

 

  今年继续将扩面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县、区政府及开发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,同时实现多部门协作,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联动机制。